企业合规师——高级取证班
2021-11-06 来源:
企业合规师新职业申请参与单位颁发;拥有权威的《企业合规师技术技能标准》体系、教材《综合法律知识》、《企业管理知识》、《合规基础知识》、《企业合规师专业技术指导用书》初、中、高级四本。拥有企业合规届、职业教育界著名专家参与制定和编写。我们是符合国家职业教育体系的行业权威证书。与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体系。
公共课程:(通用课程)必修课
一、《综合法律知识》;(40课时)(律师、企业法律顾问、法律工作者免考不免培训);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征收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、《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法律基础理论知识
二、《企业管理知识》;(35课时)(企业法律顾问、企业管理咨询师免考不免培训)
现代企业管理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、企业财税管理、企业市场营销管理、企业战略管理、企业投资管理、国际贸易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、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管理;
三、《合规基础知识》;(20课时)
(1)合规、合规管理概念、原则原理等理论知识
(2)合规风险识别、分析与评估基础理论知识
(3)合规义务管理基础理论知识;
(4)合规管理制度与流程设计基础理论知识
(5)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基础理论知识
(6)合规管理体系运行基础理论知识
(7)合规管理体系的更新和维护知识
(8)不合规的管理和持续改进基础理论知识
(9)合规调查和审核基础理论知识
(10)合规绩效考核基础理论知识
(11)企业合规宣传与培训基础理论知识
(12)企业合规管理计划基础理论知识
(13)合规文化培养基础理论知识
实务高级
实务一:合规管理体系建立
合规管理体系范围(领导作用与承诺,重点合规领域,合规管理系统框架内容,组织体系、合规目标和管理制度)
合规义务(合规义务评估和变更流程、范围)
合规风险(合规风险评估、管理办法、合规风险监测、风险的监督和检查、预警制度)
合规方针(运营策略和流程、合规政策标准程序)
合规治理(合规治理原则、合规报告、合规指导、合规意识)
合规组织(合规政策、目标、战略方向相融合制度;合规管理组织机构名称、体系和人员职责范围、合规团体、合规委员会的设立与职责)
实务二:合规实施
运行策划与控制:合规过程标准方案、合规资料进行整理、合规管理策略、人员职责和资源、外包流程、合规计划)
沟通与培训:(沟通交流方式、监管互动、培训计划、培训方式)
合规支持:(资源分配、招聘流程、合规培育)
控制和程序:(实施控制措施、实施和维护程序、文件信息控制、有效的控制措施、合规管理体系运行流程和合规计划的内容进行更改)
管理体系系信息化:(信息管理平台内容、识别和控制的书面文件、创建和更新文件化信息的内容、信息系统的设计制作)
实务三: 合规检查
监视与测量:(监视合规管理系统制度、监视和测量的基本方法)
内部审核:(审核计划、审核报告、评审和改进实施方案、审核方案)
管理评审:(合规管理体系进行更改的决策、更改合规政策及相关的目标、系统、结构和人员,能做出更改决定、供建议给理事机构、合规管理评审的办法、合规调查调查报告机制、定期报告制度)
实务四:绩效评估、考核评价、举报机制(合规绩效考核指标、合规报告评价)
违规管理和问责:(政策和程序进行更新、违规行为处理)
危机处置(行政和解或申请中止调查程序处置、案件陈述申辩,陈述申辩,提交整改报告,处罚违规责任人,促成不起诉或暂缓起诉)
改进(不合格和纠正措施;不合格的内容;纠正措施内容;纠正措施的程序)
持续改进(审查合规有效性管理措施、改进合规管理体系的实用性、充分性和有效性的措施、有必要或机会更改管理系统;持续改进计划)
实务五:合规文化
文化建立:(合规文化体系框架、合规文化内容)
文化实施:合规文化实施、合规手册、合规文化培育方法、合规文化宣传)
四、高级考试报名条件
——取得137学时培训后,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等级:
(1)取得本专业中级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;
(2)取得工程师职称后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技术工作满2年;
(3)大学本科学历,或学士学位,从事本职业技术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;
(4)具备硕士学位、第二学士学位,从事本职业技术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;
(5)具备博士学位,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等级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;
(6)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。